國內團體旅遊參團防疫相關公告
-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4/15宣布,自4月22日起,旅客參與不特定對象組成之旅遊團,需出示3劑COVID-19疫苗接種證明(小黃卡、數位疫苗證明、國外接種疫苗證明)提供檢視。
- 針對18歲以下已施打2劑 或 12歲以下孩童無疫苗可施打者,將不受到該規定限制;特定人士旅行團如親屬團、企業包團、學校旅遊團等,因不屬於不特定對象組成之旅遊團,不受以上規定之限制。
- 長汎假期為讓旅客安心出遊,旅遊團之服務人員,包含領隊、司機皆已完成3劑疫苗接種,此外所使用之車體亦加強全車消毒;上車前測量額溫,並提供乾洗手或酒精供旅客隨時消毒,落實防疫措施。